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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委会 庆洲第二、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庆洲村美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07-05 16:05:09    文字:【】【】【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委会   庆洲第二、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庆洲村美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1-04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委会   庆洲第二、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庆洲村美化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委会  庆洲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表决通过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委会  庆洲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70%区街道两级非革命老区建设奖补资金及30%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人民币707445.07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委会  庆洲第二、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庆洲村美化提升工程施工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余方弃置、回填方、篮球场地面、砌墙、水电安装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707445.07元。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1月至20216)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1月至20216)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单位必须委派本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并做报名项目封面,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 报名时间: 2021 76日至 20217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 15: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电话:0757-88825880)。

注:1.报名表格,一式两份,请自行下截(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300.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人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14000.00元的投标担保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7161430分,截止时间:202171615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71615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分中心以及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委会  庆洲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编:528500

人:梁先生

   话:1353930968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编:528500  

人:关小姐

   话: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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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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