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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监管大队拘押所饭堂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项目(05包第3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09-18 18:53:46    文字:【】【】【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监管大队拘押所饭堂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项目(05包第3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GM)WS0010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监管大队拘押所饭堂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项目(05包第3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70000.00

包号

项目类别

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05

早餐

2家

8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成交供应商各占该包组约50%的供货份额

采购需求:

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2、供应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非联合体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具有从事本项目包组产品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918日至2021年927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2021年9月28日00:00-2021年9月30日15:00。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 2021 年9月30日15时 00 00 秒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保证金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帐。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转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0757-88636683

 

发布人: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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