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在押人员日常热水和饮用开水供应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Y20181001)已由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编号:201810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看守所、高明区拘留所。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内容主要为安装在押人员日常热水和饮用开水供应系统,其中:高明拘留所安装淋浴热水系统共1套;高明拘留所温开水系统共1套;高明看守所淋浴热水系统共4套;高明看守所温开水系统共4套;高明看守所淋浴及温开水系统安装配电电源共1套。
2.3总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安装、调试等进度计划。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设备安装工程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安装在押人员日常热水和饮用开水供应系统,其中:
(1)高明拘留所安装淋浴热水系统共1套;
(2)高明拘留所温开水系统共1套;
(3)高明看守所淋浴热水系统共4套;
(4)高明看守所温开水系统共4套;
(5)高明看守所淋浴及温开水系统安装配电电源共1套。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
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926,733.40元,不设下限 。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总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本单位技术负责人。
4.4.1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 年4月至 2018 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三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购买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以上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11月08日下午15时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下午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下午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三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fszeyou.com/和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公安分局网站:http://zwgk.gaoming.gov.cn/zfxxgkml/qbmxxgk/qgafjx/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公安分局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公安分局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公安分局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明路283号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783号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三层
邮 编:528500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828485转85083 电 话:0757-88636683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日期: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