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邀请函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Y2018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3619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01 |
警用装备及处突装备购置 |
295400.00元 |
02 |
酒驾、毒驾路面查处装备购置 |
72840.00元 |
03 |
单警装备购置 |
67950.00元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分为01包、02包、03包,各投标人可以选择部分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01包、02包和03包同时接受投标文件和举行开标仪式。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评标顺序: 1)01包; 2)02包;3)03包。】
3、超过项目各分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4、详细技术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szeyou.com/和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公安分局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gafj/bmtg/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公安分局网站发布的为准。
七、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 7 日至2018年 11 月 13 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巨顺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3楼开标室(即佛山巨顺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11 月16 日14 时 30分至2018年 11月16日15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11 月16 日15 时 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3楼开标室(即佛山巨顺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 2018年 11月7 日至2018 年11 月13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8485转85083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3楼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8636683
传真: / 邮编: 528500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