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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路东侧(灵龟公园至高明大桥段)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6-09 20:19:04    文字:【】【】【

沿江路东侧(灵龟公园至高明大桥段)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沿江路东侧(灵龟公园至高明大桥段)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资[202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沿江路东侧(灵龟公园至高明大桥段)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以东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沿江路东侧(灵龟公园至高明大桥段)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约为3762.5万元。

2.3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签订施工合同后3天内必须进场。每超过工期一天罚款3000元,最终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天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的实施主要是完善沿江路以东片区雨污水的收集处理,解决区域内地块建设完成后的排水问题,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雨水主管总长度约1381米,管径dn1000-dn2200,平均埋深约3.8米。(2)污水主管总长度约1522米,管径dn500,平均埋深约4.6米(具体详见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由于工程施工涉及西江大堤主堤的开挖、穿堤、复堤等水利施工作业,相关施工方案、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须满足市政、水利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本工程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7,906,398.2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市、区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

(1)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单位)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成员单位)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中查询动态信用基本得分≥60分,且状态为允许投标。

4.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专职安全员由牵头单位派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2水利专业负责人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专业负责人由成员单位派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水利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拟派水利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

取消投标资格的行 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

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

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

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

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

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

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20610900起至20206161700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需报名)。

5.5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72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77930

7.1.2开标时间:202077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高文威

电    话:0757-8898118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少芬

电    话:0757-88636683

传    真:/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2020年69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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